关于统计年末财政资金需求的通知

发布者:财务处发布时间:2026-11-02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部门及相关教职工:

为保障学校年度财务预算目标顺利实现,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工作要求,拟对学校现有预算存量资金进行合理统筹调剂使用,现就统计年末财政资金需求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本次统计范围为确需在本年度2026年12月5日前支付的财政资金,具体包括:

1、已列入年初预算但尚未执行完毕的项目资金需求。

2、已发生但尚未办理报销的财政资金需求。

3、经学校同意,本年度新增的临时性、突发性工作必须支付的资金。

4、其他确需在年末前支付的合理资金需求。

5、政府采购项目、横向科研项目、部分纵向科研项目(指纵向科研资金转入学校中行基本户的项目)无需纳入本次统计范围。

二、统计要求

1、请各部门和教职工充分认识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重要性,加快年末资金支付并确保需求统计准确、完整。

2、请各部门及教职工于2026年11月7日前扫下方二维码登记预计上述资金需求量。

学校优先保障已登记且符合要求的资金需求。

如有疑问,请联系财务处会计科(电话:62158084/62158085)。

           财务处

2026年11月2日